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