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38,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545,600 股后的
137,4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798,974.57 元(未经审计),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4,191,659.67 元(未经审计)。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7,703,402.74
元,减去已分配股利 10,000,000.03 元(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025年半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4,502,377.2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1,260,195.85 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结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公司拟定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38,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545,600 股后的 137,4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截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5,6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4%,成交总金额为 23,797,381.19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毕,该部分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
89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1 月1 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4、若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按照
公司现有总股本 138,000,000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 545,600 股后的股本 137,454,4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8,247,264.00 元(含税)。
三、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同时考虑了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提出的。
综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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