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其中董事胡锦骊、董事薛国锋及独立董事胡军科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枫、监事吴晨杰、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兴、副总经理薛斌峰、副总经理张运宏、财务负责人凌芝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3票。
董事丁静女士、董事薛国锋先生、董事张佳俊先生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依法回避表决。根据《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拟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 22 万股(对应 176 万份份额)授予符合
条件的 24 名参与对象,预留股份的购买价格为 8 元/股,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或自有资金,最终参加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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