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常 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律师事 务所对本次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2024年11月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的8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1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当时股本总 额的0.64%,过户价格为8.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四)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设 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朱浩、潘奇峰及翟宇英为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离职员工持股资格并收回份额的 议案》,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收回该离职持有人所 持有的全部未解锁权益份额 8 万份,其已持有的尚未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 委员会按照其原始出资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金额返还,收回的持股计划份 额已分配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
(六)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将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预留部分22万股(对应176万份份额)授予符合条件的24名参与对象,预 留股份的购买价格为8元/股,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不考虑除权除息对价格的影 响。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一)预留份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持股计划预留22万股,占本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9.82%,预留份额待确定预留份额持有人后再行授予,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二)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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