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等人员在内的激励对象绩效的正确评价,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考核体系,保障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将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绩效考评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5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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