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4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熊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 37,157,935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的 25.4152%)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熊鹰先生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386,1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 1,462,03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24,07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 超过 2%)。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熊鹰先生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熊鹰
2.股东持股情况:熊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157,935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5.4152%。熊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0,255,001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61.7324%。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减持期间如遇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暂停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386,1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462,03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24,07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熊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熊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拟减持股东承诺情况
熊鹰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所作承诺如下: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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