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理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内部纵向各层次之间的财务关系,逐步构建集团化财务管控体系,全面落实各方面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公司内部责任传导系统、权力制衡系统和利益约束系统,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所有者资产的安全与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建立。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通过集团化财务管控,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既强调财务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秩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又要促进各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原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子公司应在遵守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具体、明确的适合本公司特点的财务管理制度或办法,在报股份公司备案后方可实施。如子公司未制定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需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执行;公司可结合业务需要,根据本制度原则制定单项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经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
第六条 公司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即会计政策统
一制定,经济业务独立核算。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股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股份公司本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对分子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分子公司财务管理纳入股份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与财务管理相关
的职能。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逐级负责的基础上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
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对公司会计工作、会
计资料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有效实施负责;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第十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受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委托全面负责公
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财务总监经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公司财务运营的枢纽,在财务总监的直接
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财务工作。股份公司财务部长由财务总监提名,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后任命。
第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的总经理对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各子公
司配置财务负责人,并组建财务部门,全面负责各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未经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各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得外包。
第十三条 各分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部委派制度,由股份公司财务部
长提名,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后委派至各公司主持财务工作,接受股份公司财务部长和子公司总经理的双重领导。股份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分子公司的部分财会人员实行委派。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财会人员的人事关系归属于股份公司。
第十四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各公司的财务工作负全部责任,有权拒绝执
行子公司内部任何各方下达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决策,有权制止子公司相关领导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并且有权直接向股份公司管理层揭发子公司的各种违法违规和营私舞弊行为。
第十五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工作绩效由股份公司财务部长和子公司总经
理进行双重考核,不合格的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财务部长提议,按规定的程序
和权限审批后免除职务。财务总监有权根据管理需要,定期组织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轮岗。
第三章 主要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十六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董事会有关涉及公司财务事项的会议;
(二)参与制订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融资方案;
(三)组织拟订财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