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5-056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9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3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7.93 元,应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265.3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2,053.53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 67,211.81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
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30Z013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7,211.81
加:现金管理收益 684.97
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00.55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前期项目建设投入置换 5,622.89
上市后直接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31,358.93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823.34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5,192.17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12,000.00
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2.17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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