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8 18:36:11 股吧网页版
三联锻造: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5-04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同华”)拟
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761,1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58,704,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5,870,400.00
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 158,70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63,481,6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222,185,600 股。

2025 年 6 月 19 日 ,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毕,公
司总股本由 158,704,000 股变更为 222,185,600 股。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股东高新同华减持公司股份 90,200 股,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高新同华持股数量由 16,009,800 股变动至 22,413,720
股,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由 4,670,920 股调整为 6,539,288 股,股东高新同华合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6,629,488 股。根据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近日,公司收到了股东高新同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股东高新同华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 304,280 股。其中,90,200 股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减持,
占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的 0.0568%;214,080 股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占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的0.0964%,累计减持比例为 0.1532%。本次股份变动后,高新同华持有本公司股份 22,199,6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991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2025/5/6-2025/6/25 27.8749 90,200 0.0568
集中竞价交易

高新同华 2025/6/26-2025/7/27 20.9186 214,080 0.0964

合计 - 304,280 0.1532

注:(1)上表中减持区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对应的减持内容按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