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一) 控制公司风险;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与效率;
(三) 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
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 公司层面;
(二) 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 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 内部环境: 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
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
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 目标设定:指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三) 因素识别:指管理层识别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四) 风险评估:指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确定管
理风险的方法;
(五) 风险反应: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决定对风
险的选择;
(六) 控制活动:指为确保有效做出风险反应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
括核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
资产保全、绩效比较和附属公司管理等;
(七) 信息沟通:指产生规划、执行、监督等所需信息及向信息需求者
适时提供信息。相关信息应能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效性要求进行辨认、
获取和传递,并在公司内部有效传递;
(八) 监督:指公司自行检查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的过程。监督可分
持续性监督及个别评估,前者为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后者为内部稽
核人员、董事会等其他人员单独进行的评估。
第六条 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
学决策;公司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
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
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
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完善设立
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
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八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经营活动中的以下业务循环:
(一) 销货及收款循环:包括销售、开立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
执行与记录现金收入等的政策及程序;
(二) 采购及付款循环:包括采购申请、进货或采购原材料和劳务、处
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书或处理退货、记录供应商账款、
核准付款、执行与记录现金付款等的政策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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