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
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
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
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
司质量。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
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
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实现动态趋同,同时,通过资本运作、权益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
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
富增长并举的目标,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
管理工作;
(二) 系统性原则:公司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各层级人员应
坚持系统思维,协同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及下属子公司以系统化方
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 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
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要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
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 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
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
作的具体分管人,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的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证券部
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负责对相关生
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
体系建设。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
议或者措施。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
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及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在公司治理、日常经
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
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
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
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
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十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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