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委员,于2025
年 9 月 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张志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委员 3 名,
实到委员 3 名,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形成如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议案一:《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确保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合理性、公平性,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即4.60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
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登记的总股本 784,164,67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有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需大于 1。
经调整,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P=4.6元/股-0.05 元/股=4.5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4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5 元/股。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4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5 元/股(调整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志宏、严琦、吴京辉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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