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5 21:20:14 股吧网页版
汇绿生态: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

重组上市的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徐行国、顾军、刘鹏、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49%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彭开盛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另外两名交易对方陈照华和刘鹏与彭开盛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约定三人在钧恒科技行使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方面根据彭开盛意见采取一致行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关系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交易对方陈照华和刘鹏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晓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李晓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