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化宏先生、曾红英女士、曾晖先生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跃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含自动延长锁定期 6个月)。
2、本次解除首发限售的股东 4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67,544,4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65.4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89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6.00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8.61 元/股,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55,08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73,4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 55,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 18,3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44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由 73,440,000 股增加至 102,816,000 股。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13.3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并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上市后,公司
股份总数由 102,816,000 股增加至 103,416,000 股。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置的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公司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23.58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03,416,000 股减少至 103,169,76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169,76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7,898,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5,27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化宏先生、曾红英女士、曾晖先生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跃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 4 名。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履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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