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漕河泾路 88 号普泰
大厦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云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4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53,79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814%。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53,70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647%。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9 人,所持有表决股份 94,9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8%。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3,794,900 股。经表决同意 53,771,60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 1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经表决同意 7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478%;反对 1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888%;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33%。
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3,794,900 股。经表决同意 53,772,50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经表决同意 72,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96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19%;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19%。
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名称:沈璐、李缘
(三)结论意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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