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600.00万元,未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 7 万吨电机绝缘材料项目 26,310.24 14,600.00
合计 26,310.24 14,6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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