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实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正
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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