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0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独立董事陈高才、华东、程永文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以 11.1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3 万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
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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