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1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职工代表监事刘文书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2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2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2 名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3 日为授
予日,以授予价格 11.18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3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