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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20:37:33 股吧网页版
拓山重工: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理的行为,保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经理,除指明常务副经理或副经理之条款外,其他均
泛指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经理、副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经营层。

第二章 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董事可受聘兼任经理、副经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经理、副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经理、财务总监、总
工程师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六条 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程序按本人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办理。

第三章 职权

第七条 经理主持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
负责。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组织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拟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项目投资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决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一)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十二)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三)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授予经理职权以董事会决议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制度明
确。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授予经理如下审批权(金额以人民币计):

(一)签发公司文件;

(二)资产处置权:一年内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处置金额累计在200万元以内;
(三)合同签订权: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且与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相关的采购、销售、付款合同审批权;

(四)资金审批权:在年度预算内的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项目投资额内,且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资金支出审批权。

第十条 经理行使董事会授予的上述职权应及时通报公司董事长。

第十一条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职能明确的原则,经理组织拟订公司管
理机构设置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设置。

第十二条 除公司董事会聘任和解聘的人员外,任免公司其它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一)公司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经理领导下分管公司生产、营销、行政、财务、管理等条块工作,对经理负责;

(二)公司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以公司文件明确。

(三)公司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按分管职权签发公司文件。

第四章 工作规则

第十四条 建立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发展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需公司协调明确的事项。

(二)公司经理办公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一次,在每月10日(遇周日可顺延)召开,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三)公司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为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经理助理等,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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