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1222 证券简称:源飞宠物 公告编号:2025-039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2,2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04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905,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900%。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0号)核准,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1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80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2年8月18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02,2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36,350,000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10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136,350,000股增加至190,890,000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0,890,000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112,3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58.87%,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8,51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庄明允、朱晓荣、庄明超和平阳县晟睿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实际控制人庄明允、朱晓荣、庄明超承诺如下:
(1)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源飞宠物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源飞宠物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在担任源飞宠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源飞宠物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源飞宠物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平阳县晟睿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源飞宠物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源飞宠物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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