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3 10:18:03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公司556万股股权激励方案,以22年为基数,23~25分别10%,21%,33%,公司业绩仅23年达到10%增长,24年没有达到21%增长,为何能够行权?
丽臣实业: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公司经批准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2024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00%。(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1A015478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2,498,638.73元,2024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剔除所得税后金额为27,218,072.56元,因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129,716,711.30元,较2022年增长22.53%,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24 16:16:4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