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因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中原证券签署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由中原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百利”)、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官窑”)与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海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原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溢百利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红官窑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966,700 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7,979.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7,318,867.9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2,679,111.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1]2-4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11948001218 52,209,249.61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
司醴陵支行 改造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11946663468 71,483,709.29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
司醴陵支行 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
司醴陵支行 583379088507 65,574.23 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
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595083278730 390,825.37 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
司醴陵支行 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
合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