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瓷有限)。华瓷有限系 1994 年 7 月 20 日经醴陵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醴外经字
〔1994〕22 号文批准,由株洲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醴陵嘉树联营瓷厂(以下简称嘉树厂)和马来西亚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新华联)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时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均为 6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550 万元),其中:嘉树厂
持股 55%,马来西亚新华联持股 45%。华瓷有限以 2008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1 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湖南省醴
陵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000616610579W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5,186.67 万元,股份总数 25,18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 A 股 25,186.67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陶瓷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日用陶瓷、艺术陶瓷系列产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
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玉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的披露事项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预计负债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
重要的子公司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或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
总收入或利润总额的 15%
重要的联营企业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或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
总收入或利润总额的 15%
重要的承诺事项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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