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2021〕1012 号),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聘请了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曾用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前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海通
对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 2025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近日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中原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已与中原证券签订保荐协议,国泰海通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国泰海通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原证券承接。中原证券已委派习歆悦女士、白林女士(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国泰海通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6 日
附件:
习歆悦:女,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德奥通航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南通锻压 2016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利民股份 2018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三安光电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晶科电子科创板 IPO、里得电科深主板 IPO、宝馨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中熔股份创业板 IPO 持续督导项目。
白林:女,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果麦文化、零点有数等项目的 IPO工作,曾负责华通医药、策源股份等公司的收购项目,以及多家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