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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7:01:09 股吧网页版
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法人代表(签字):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第三章 股份......-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3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5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21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4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27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31 -
第五章 党委......- 38 -
第六章 董事会......- 41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41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46 -
第三节 董事会......- 55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63 -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65 -
第八章 工会、共青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68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69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69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70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75 -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76 -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77 -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78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78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80 -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84 -
第十三章 附则......- 84 -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司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中铁
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00000710932021X。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ina Railway Special Cargo Logistics Co., Ltd.
(缩写为 CRSCL)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88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4,444,444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七区
24 号楼 1 至 6 层全部。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44,444,444.00 元。公
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可以决议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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