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旗新材
股票代码: 001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控股大道 1 号洋浦迎
宾馆 3 层蓝宝石厅 3055 室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57 号万科金融中心 B 座
17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周军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57 号万科金融中心 B 座
17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熊宏文
住所/通讯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禹王街道华海大道特 1 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星空科技协议受让中旗新材股份事项已完成转让过户手续。海南羽明华向陈耀民协议转让中旗新材股份事项尚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协议转让出具的合规性确认等手续后,方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4 月 3 日、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已通过楷体加粗显示。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3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3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 ......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4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声明 ......41
附表 ......4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中旗新材/公司 指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海南羽 指 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明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周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熊宏文,系周军的一致行动人
青岛明琴 指 青岛明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星空科技 指 广东星空科技装备有限公司
星空科技与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军、青岛明琴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广东中旗新材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陈耀民与海南羽明华创
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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