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5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
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5 年 9 月 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 20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 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 1、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00,下
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 20 号楼
3.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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