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部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公司、公司各职能单位、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因受限于审计固有限制(范围、时间、资源等限制),内部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已核查领域相关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相对保证,而非绝对保证。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层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二)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税收有关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监督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规章、流程的执行情况,保证其运行有效;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防范可能产生的舞弊,减少由此产生的漏洞;
(五)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建议,降低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
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部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部;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部的沟通;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即审计部),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其具体履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 审计部应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内部审计计划,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审计部应根据计划的执行结果或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审计计划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审计部按董事会已批准的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其主要工作范围可包括:
(一)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会计报表、财务决算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
(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