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6 19:59:07 股吧网页版
炬申股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1)非独立董事:雷琦先生、李俊斌先生、曾勇发先生、陈升先生;

(2)独立董事:李萍女士、匡同春先生、石安琴女士。其中,李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3)董事长:雷琦先生,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委员:雷琦、匡同春、李俊斌,其中雷琦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匡同春、石安琴、雷琦,其中匡同春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李萍、匡同春、陈升,其中李萍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石安琴、李萍、曾勇发,其中石安琴为主任委员。

李萍女士、匡同春先生均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因此李萍女士、匡同春先生任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期满,其他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续聘雷琦先生为总经理,续聘李俊斌先生和曾勇发先生为副总经理,续聘裴爽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续聘余思榆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任梁健菲女士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

邮政编码:528216

联系电话:0757-85130222

传真号码:0757-85130720

电子邮箱:jsgfzq@jushen.co

四、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中硕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中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同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设监事会,此后,邹启用先生、赖绍会女士、周小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周小颖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 万股。

前述人员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