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5—06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6505 万股(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为准),涉及人数 6 人;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1.352 万股(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为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调整后回购价格(10.948816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2.2985 万股(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为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调整后回购价格(10.9488165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监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 名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3 名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1 名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未达可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 12 月修订稿)》(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截至申请办理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6505 万股(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为准)进行回购注销,
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2%。上述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召开监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 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公告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 43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华润三九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同时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4.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由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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