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5-06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9 月 3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管理中心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 518 号 A 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提案的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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