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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19:11:11 股吧网页版
华工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3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

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5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关联董事马新强先生、艾娇女士、刘含树先生、熊文先生、黄新华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将《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三)》”或“《补充协议(三)》”)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0年7月,华工科技原控股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向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恒基金”或“基金”)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191,045,5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35)。

2020年11月,国恒基金邀请华工科技管理团队出资参与国恒基金管理运作。华工科技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39名公司管理团队成员、核心骨干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武汉润君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君达”),润君达对国恒基金及其普通合伙人武汉国恒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恒科技”)的出资合计人民币1.5亿元。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华工科技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2020年12月24日,产业集团与国恒基金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59)。

2021年3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产业集团协议转让予国恒基金191,045,514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2021年5月,国恒基金全体合伙人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签署了《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中相关约定属于股份支付费用范畴,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估值。经测算,股份支付费用总计为6,208.11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在《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生效后分36个月按照会计准则摊销,列支于经常性损益,2021年-2024年公司依次计提1,207.13万元、2,069.37万元、2,069.37万元和862.24万元股份支付费用。

2022年4月,国恒基金全体合伙人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签署了《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二)》。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根据《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对赌条款,公司已完成对赌条件,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创新”)、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科投”)及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基金”)于2025年6月按原值向华工科技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转让9.8亿元国恒基金实
缴份额。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华工科技改制成果,推动华工科技成长为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企业,维持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集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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