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17:18:05 股吧网页版
越秀资本: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债券代码:148353.SZ 债券简称:23 越资 03
债券代码:148232.SZ 债券简称:23 越资 02
债券代码:148137.SZ 债券简称:23 越资 01
债券代码:148097.SZ 债券简称:22 越控 04
债券代码:148064.SZ 债券简称:22 越控 02
债券代码:149598.SZ 债券简称:21 越控 04
债券代码:149456.SZ 债券简称:21 越控 02
债券代码:149352.SZ 债券简称:21 越控 0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受托管理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2025 年 9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发行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福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福证券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1 越控 01”、“21
越控 02”、“21 越控 04”、“22 越控 02”、“22 越控 04”、“23 越资 01”、“23 越资
02”、“23 越资 03”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发行人董事会拟提名吴勇高先生、吴敏先生为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其选举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

发行人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个人履历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均具备担任发行人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发行人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发行人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吴勇高先生、吴敏先生的简历如下:

(一)吴勇高先生简历

吴勇高,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曾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工代表董事,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