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开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及公司债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公开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及公司债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中期票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新能源”)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公司债券。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发行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对越秀产业投资、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及越秀新能源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相关主体符合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此外,越秀产业投资、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及越秀新能源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发行方案
(一)越秀产业投资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
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越秀产业投资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方式
根据越秀产业投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
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
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4、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根据发行时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下简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科技创新领域,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7、担保方式:拟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提供担保。
(二)越秀租赁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5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越秀租赁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方式
根据越秀租赁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
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
4、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上海越秀租赁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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