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8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权限 ......2
第三章 投资决策 ......4
第四章 投资实施 ......4
第五章 信息披露 ......5
第六章 相关责任 ......6
第七章 附则 ......6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但不限
于在公司内部可形成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措、设备更新、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专项治理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 投资管理是对投资事项的提出、评价、决策、实
施、后评价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公司投资事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和可持续发展;
(二)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同时还应兼顾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
(三)必须谨慎注意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行为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公司投资实行逐级审批、分级授权的决策体系。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投资的决策机构和授权机构,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投资事项作出决策和授权。
第七条 董事会负责审议或审批投资事项;负责授权董事
长审批和监督投资事项。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投资事项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九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编制投资方案;负责向董事会提
出投资方案;负责组织执行投资事项;负责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执行情况。
第十条 管理层其他成员按其分工或授权做好投资事项的
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投资事项的审批流程提供意
见或建议;负责协助组织“三会”的召开;负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投资事项的技术方案进
行论证与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责分配做好投资事项的相关
工作。
第十四条 投资审批权限
(一)股东会审批投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的投资事项;董事会审批公司拟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以内的投资事项。
(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公司拟投资金额在300万元以内的投资事项。
(三)追加投资的审批权限
在原投资基础上追加投资的,仍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经股东会审批的投资事项超概算总投资额10%,且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董事会进行再审批;否则仍由股东会审批。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事项超概算总投资额10%,且金额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的,由董事长进行再审批;否则仍由董事会审批。
第三章 投资决策
第十五条 投资决策程序:
(一)按相关规定要求对投资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委托专家委员会或聘请外部专家或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三)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投资事项;
(四)董事会审议或审批或授权审批投资事项,必要时在董事会前提交战略委员会进行审议;
(五)股东会审批投资事项。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应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渠道进行投票。
第四章 投资实施
第十六条 已批准实施的投资事项,公司总经理组织或者
委托管理层其他成员组织成立项目组或指定项目负责人。
第十七条 项目组或项目负责人制定投资实施方案,实施
投资事项,报告实施进程。
第十八条 投资事项需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应当履行
相应的报批程序。
第十九条 投资事项需要签订合同和招标的,按公司的相
关制度进行控制。
第二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事项的进度、
投资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出现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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