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20:33:11 股吧网页版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8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4
第三章 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措施 ...... 5
第四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 6
第五章 员工权益保护 ...... 7
第六章 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权益保护 ...... 8
第七章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 9
第八章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 10
第九章 ESG 报告与信息披露 ......10
第十章 附则 ...... 1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责任及公
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体系,加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管理,强化公司 ESG 自我约束机制,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家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
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
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客户、供应商、员工、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合作伙伴、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
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 报告。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
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
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经营、创新发展、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
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
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员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
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
益的同时,公司应积极参与地方发展、社区事务、救灾助困和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 ESG 管理体系,对 ESG 相关工作进行
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

公司的 ESG 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公司各部门、作业区(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 ESG 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十四条 ESG 工作相关各方责任为:

(一)董事会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管理制度,统筹
ESG 工作;

(二)战略委员会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