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20:33:10 股吧网页版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8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 3
第三章 审计人员 ...... 4
第四章 工作程序 ...... 5
第五章 责任与奖惩 ...... 7

第六章 附 则 ...... 7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监督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基本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内控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受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领导,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内控审计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本管理办法草案;

(二)负责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负责实施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形成审计报告;
(四)负责组织修订《内控手册》;

(五)负责审计资料归档;

(六)配合外部审计。

第八条 相关部门及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供审计所需的相关材料;

(二)配合《内控手册》修订;

(三)负责整改审计决定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 审计人员

第九条 公司配备不少于三人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
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
制,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
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实行回避办法,内部审计人员与办理
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计部门及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独立行使职权、
不受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规章办法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
职守,泄露秘密。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内控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按需要开展离任审计及其他舞弊等专项审计工作。

第十七条 实施审计按下发通知、实施审计、审核底稿、
编批报告、审计决定下达与执行、审计后续跟踪及审计资料归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