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8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任免程序 ...... 2
第三章 任职资格 ...... 2
第四章 职责与权限 ...... 4
第五章 工作程序 ...... 8
第六章 报告制度 ...... 10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 11
第八章 附则 ...... 1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决策程序,
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和有效地进行,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设副总经理及总监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任期
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连聘可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但必须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应履行公告义务。
第六条 总经理发生调离、解聘或到期离任等情形时,应
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第三章 任职资格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一)诚信勤勉、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大学或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熟悉本职业务,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一定战略眼光和市场意识;
(五)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
(八)非自然人;
(九)被有关主管机构裁定违反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且涉及有欺诈或者不诚实的行为,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企业担任除董事以
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管理层人员。
第四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拟订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以及公司的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修改方案;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九)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决定本公司职工的雇(聘)用、工资、福利、奖惩、升降级、加减薪、解聘或辞退;
(十一)签发本公司日常行政、人事、财务和其他业务文件;
(十二)决定除应由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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