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5 20:18:10 股吧网页版
山子高科: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53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子高科”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指
定媒体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自 2024 年7 月 29 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2、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因债务和资
金筹措原因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公司将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 6 个月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2024 年 7 月 2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骥先生控制的企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0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03%,成交金额合计 20,358,583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到期届满并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骥先生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
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

2、截至目前,叶骥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叶骥先生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未披露减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增持股份数:

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本次增持1,000万股。

3、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

4、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5、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2024 年 7 月 2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0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03%,成交金额合计 20,358,583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到期届满并实施完毕。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

注:以上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增持数量(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2,988,200,641 29.89 10,026,000 2,998,226,641 29.99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