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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金国际: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七月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2025年7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工作,明确总经理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在《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情形下和时间内及时召开总经理会
议。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二章 总经理人员职权、职责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之外的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

(九)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重大合同签订有下列权限:

1、批准核定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运用和向金融机构借入的资金;

2、批准控股子公司或其他法人单位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

3、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借款;

4、对非日常经营活动(主要指长期性资产的购入及处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债券及股票投资等事项),授予总经理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审批权限;

5、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长期性资产的购入及处置、股权投资、债券及股票投资等事项除外)、公司内部账户的资金调拨、税款汇缴及提前归还银行贷款由总经理决定,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

6、批准境内商品购销合同、进出口商品合同、劳务合同和其他经营业务合同;

7、代表公司董事长对外签订本款所称权限内的合同。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应当按管理和行政的职能范围确定其具体的分工。

第八条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按各自分工对总经理负责;

(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管理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分管企业的领导工作,并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职责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三)按有关报告制度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四)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未指
定代理人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理。

第三章 总经理会议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总经理会议:

(一)安排布置季、月或一定时期内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

(二)编制年度、半年度的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与资金安排计划;

(三)拟定内部改革的重大方案,内部管理、业务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建立、修改、废除公司具体规章;

(四)拟定控股子公司年度预算计划、经营或目标责任制方案,劳动用工计划和员工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五)聘免、奖惩职权范围内相关人员;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

(八)在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请召开总经理会议的情况下;

(九)总经理认为需总经理会议决定或需应急处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召开总经理会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前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议题;

(二)出席会议人员在应参加会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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