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及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
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4 年度为 91 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续聘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结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审议,一致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审计服务,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自 202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