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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增强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
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
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条 公司市值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协同,价值驱动。市值管理应紧密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公司在制定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利润分配、资产处置等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长期价值提升。以战略目标为导向,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科学实施的方式,通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业务布局、推动创新发展等手段,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确保市值管理服务于企业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与落地,实现企业价值的稳步提升。

(二)长期视角,持续发力。树立长期市值管理的理念,注重企业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塑造,面对资本市场短期波动时需保持战略定力,专注于企业核心业务的深耕细作、品牌价值的持续积累、社会责任的积极履行以及创新能力的不断培育,以稳定且持续增长的投资价值吸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打造企业长期竞争优势和稳定的市值表现。

(三)合规管理,风险防范。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的理念,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等各项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生态和公平环境。充分识别和评估市值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建立并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策略,加强风险监控和处置能力,
确保市值管理工作在风险可控的框架内有序开展,保障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安全稳健经营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具体负
责,证券与企业管理部(以下简称证券企管部)牵头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子公司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六条 工作职责:

(一)董事会负责审定市值管理的总体规划,并监督落实。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公司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监督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董事长应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研究制定市值管理具体方案,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四)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情况。董事会秘书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
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董事会秘书应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五)证券企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协调推进部门,负责起草市值管理方案和制度,牵头落实市值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六)公司其他部门及子公司应当积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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