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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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
在本公司办公地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 3 人,其中汤湘希独立董事、张红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王宗军独立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出席会议。会议由汤湘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证券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川公司拟签订脱硫脱硝
特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会议认为:汉川四期扩建项目实施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这一第三方治理模式符合国家政策和鼓励方向;将汉川四期扩建项目脱硫脱硝新建工程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交由龙源环保公司实施,可节省项目静态投资 32,212 万元,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减轻电厂管理压力,降低环保风险;能更好发挥专业环保公司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脱硫脱硝新建工程质量,提供脱硫脱硝专业保障,有利于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提高环保效能水平;双方商定的特许经营合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川公司拟签订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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