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融资管理制度
(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控制目标
为了规范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行为, 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融资定义及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 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 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 赁等。
第三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为宜,应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三)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和负债比重)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慎重考虑公司偿债能力,避免出现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
第四条 参照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和公司规章制度。
本制度参照以下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如有与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规章、公司治理文件内容存在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资金活动》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下属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融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 公司党总支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是融资的审批机构,
财务管理部和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实施融资及其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财务管理部的职责包括:
(一)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借款部分),控制融资风险;
(二)分析公司的融资结构及方式;
(三)负责金融机构借款活动的筹划、论证与监督;
(四)负责金融机构借款活动的实施;
证券事务部职责包括:
(一)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除金融机构借款之外的部分),控制融资风险;
(二)分析公司的融资结构及方式;
(三)负责融资方案的筹划、论证;
(四)负责组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融资相关议案;
(五)负责融资方案向相关部门的报批。
(六)负责融资的发行销售。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和证券事务部每年根据公司经营战略、预算情况与资金
现状等因素,编制年度融资预算。融资预算应包括融资额度、融资形式、预计融资成本、期限、资金用途等内容。
当年新增的融资事项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未经许可及授权严禁签订任何形式的融资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等。
第三章 融资过程管理
第七条 融资管理实行融资、资金运用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权责分明,确保融资方案按计划实施。
第八条 融资方案经公司党总支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主办部门负责融资事务的经办、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管理。主办部门应保证融资业务的职责分离:业务的拟定与决策分离,业务的执行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第九条 金融机构借款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工具的主办部门为财务管理部,具体实施管理过程如下:
(一)财务管理部与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洽谈,明确借款规模、利率、期限、担保、还款安排、相关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经公司党总支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融资合同,并据此办理相关融资业务。
(二)融资完成后,融资经办人员应及时更新《融资台账》,确保台账内容完整,数字准确。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底结账前将融资台账与会计记录核对,一致后方可结账,如有不符需查找原因并予以更正。
(三)无论融资利息的约定支付为月度、季度或其他方式,财务管理部均应按照月度进行利息计提,编制《利息计提计算单》,经复核后作为计提依据进行账务处理。
(四)每次偿还融资利息时,财务管理部均应编制《利息支付计算单》,经复核后与金融机构进行核对,如发现差异需查找原因并予以更正。
(五)公司应加强债务偿还的管理,对偿还融资本息作出合理安排。合同约定需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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