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宁夏
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
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创造公司价值。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二)合规性原则。所有市值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体系,确保市值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价值创造原则。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基础,通过优化业务结构、创新产品与服务、加强品牌建设等措施,实现公司内在价值的持续增长。公司应关注长期价值创造,避免短期行为对市值造成负面影响。
(四)信息披露透明原则。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高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度。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
(五)市场导向原则。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根据市场环境和投资者需求调整市值管理策略,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六)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市值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建立市值管理体系,对该项工作实施统一领
导、决策与推进。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并由董事会秘书担任具体负责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组设在计划企管部,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就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建议或改进措施。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作为市值管理的最高责任机构,主要
职责如下:
(一)审议批准公司市值管理战略规划、目标;
(二)审议批准市值管理组织架构及市值管理制度;
(三)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并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等;
(四)监督市值管理相关事宜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
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市值管理目标;
(二)负责拟定市值管理相关制度;
(三)负责开展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多种工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负责拟定经营指标的工作方案;
(五)负责市值管理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市值管理落地执行;
(六)其他市值管理相关事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与计划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公司各治理体系、制定公司市值管理
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升公司市值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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