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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4 15:31:26 股吧网页版
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部分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监督实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因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下设投资及可持续发展(ESG)管理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公司在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ESG管理及监督等方面评审工作。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及可持续发展(ESG)管理评审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履行投资及可持续发展(ESG)管理评审小组职能。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识别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ESG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指导并监督公司ESG制度和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包括ESG治理愿景、目标、政策、ESG风险等;

(五)组织协调公司ESG相关政策、管理、表现及目标进度的监督和检查,提出相应建议;

(六)审议公司在ESG管理方面的策略、风险、执行等工作并提出相应建议;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战略或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对本制度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及可持续发展(ESG)管理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投资与可持
续发展(ESG)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由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分(子)公司沟通研究制定ESG相关制度文件及方案;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洽谈重大投融资的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ESG相关制度文件及方案、ESG报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上报评审小组;

(三)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出具相关意见并向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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