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5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23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三节 独立董事......31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4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2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3
第一节 通知......43
第二节 公告......43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5
第十章 修改章程......48
第十一章 附则...... 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三年七月三日,系经广西体改委桂体改股(1993)32 号文批准,由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广西河池氮肥厂整体改组,以定向募集方式募集社会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设立的股份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取得注册号为 45120000000298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9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行字[1999]109 号《关于核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其中 4500
万股于 1999 年 12 月 2 日、500 万股于 2000 年 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XI HECHI CHEMIC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河池市
邮政编码:5470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612.219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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