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6:19:15 股吧网页版
广济药业:广济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结合《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决定
决定重大问题,要听取公司党委等各方面意见。 重大问题,要听取公司党委等各方面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 1 名职工代表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董事,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其进行考核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作; 师事务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
予的其他职权。 作;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设立战略委员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 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设立战略委员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