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旨在实现控制目标,贯穿企业经营活动的控制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须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须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须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须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须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与付款,存货与生产,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资金活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等。
第七条 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八条 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一)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二)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进行决策管理;
(三)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十条 公司须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同时,通过培训等方式,让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该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须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须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三条 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公司员工须遵守员工行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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